一件精致的白衬衣裹着她丰满的身体,衬衣偏瘦,因为坐姿,中间有些绷不住,里面隐约会露出黑s的纹X/divdivclass=l_fot1533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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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5月12号,董晴约我一起去见一个负责面试的人,她说她好容易跟他攀上了交情,m0清了他的喜好,知道他非常喜欢飙歌,是个一m0麦就啥话都好说的人。 她想单独跟他一起去k歌,但是又感觉不妥,听胡荷荷说我有把好嗓儿,就想让我陪她去壮壮胆。 我内心纠结,不知该不该去。 在我二十年的人生经验里,对于男人这种生物,我是一无所知。因为六岁时生命里最亲近的男人——爸爸就去世了,我没有机会近距离了解他们的特质。 我没有跟荷荷说我要陪董晴去见那个负责面试的刘,自从发生陈那次事件后,荷荷就否决了这种冒险的私下社交行为。 但是短短几个月时间里,心理上,我已经不再是当时面对陈时那个凄楚愚蠢的乔宝宝了。 我和董晴一起去了一家不是很火暴的练歌房,为的是掩人耳目。 我穿了很普通的衣服,衣服的“sE香味”方面一无所长,穿在我身上好象我是个营养不良的乡下保姆。头发故意没洗,象油油的清水挂面,披散在肩头,遮挡了半边脸。脸上神sE拘谨,一点nV生的灵动光彩都没有。 董晴跟我见面后,非要拉我去她那儿重新打扮一下,又b着我最起码把头发扎起马尾来、露出脸,都被我故做腼腆地推挡过去了。 我能看出,对我的形象,她非常不悦,说我这样出现,那个负责面试的人根本不会对我有好印象的。